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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回答 說 :「第一要緊的就是 說
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你的神。』其次就是 說 :『要愛人如己。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
大的了。」(可十二29至31)
很熟識的經文,把神所有誡命濃縮在四個字裡:
「愛神愛人」。然而,再仔細認真看看,要「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」和「愛人如己」是何等高的標準!有誰敢 說
我們曾達到這要求,完全地去愛神愛人?我們的感情、心思、意志、精力,何
曾完全集中在神的身上,沒有半點雜質?我們對人的愛又何曾好像對自己的那麼周詳細緻,對別人的過犯和缺點像對自己的那麼寬容接納?連五分鐘也沒有!「律法
本是叫人知罪」(羅三20),叫我們知道自己離神的標準有多遠。惟有當我們發出像大衛般的 禱告:「神啊......求祢將我的罪孽洗
除淨盡......知道我的過犯;我的罪常在我面前」(詩五十一2至3),不給罪一些美麗的裝飾和藉口,我們才能常得到神的潔淨和饒恕,經歷神在我
們身上更新改變的大能。
神啊,謝謝祢所
賜的誡命,不因我們的軟弱而降低祢的標準,乃是叫我們知道沒有一刻可以不靠?的恩典而活。是的,我們需要祢!
-邱
佩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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