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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城裡有一個女人,是個罪人,知道耶穌在法
利賽人家裡坐席,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,站在耶穌背後,挨著祂的腳哭,眼淚濕了耶穌的腳
,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,又用嘴連連親祂的腳,把香膏抹上。(路七37至38)
這個女人很可能是個妓女,跟她搭上的也不會是甚
麼正人君子。稍有體面的人會對她避之則吉,跟她走近 一點也恐惹人誤會。
但再仔細看,這女人起碼有兩點 值
得我們欣賞和學習的:
1.她認識自己。她知道自己的罪、知道羞恥。一
個不認識自己的人才不會覺得自己罪;一個不為罪感到羞恥的人也不會覺得需要神。今天許多人不去面對自己的罪和生命 的真相,寧願用金錢、享樂、成就等
來麻醉自己的心靈,結果一輩子都在 逃避神。
2.她認識耶穌。若只看表面,她必定不敢接近耶
穌這位人所尊敬的夫子、 說 話大有能力的先知;但她知道耶穌的心腸,相信耶穌所 說
:「凡勞苦擔重擔的人,可以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們得安息。」(太十一28)這罪婦知道自己所需要的正是赦罪之恩,敢於前來領受。你對自己 內
裡的卑微污穢瞭解多少?對主耶穌的大能大愛認識多少?若能「知己」、「知 主」,就是救贖的開始。
-邱
佩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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