憐憫貧窮的,就是借給耶和華;他的善行,耶 和華必償還。(箴十九 17) 凡有世上財物的,看見弟兄窮乏,卻塞住憐恤的心,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?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......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(約壹 三17至18)
我們教會團契裡,有人問:究竟我們應先幫助窮 人,還是先幫助教會中有需要的弟兄姊妹?「腓立比教會多次打發人供給保羅的需用,但保羅是傳道人,不是窮人。」
我的意見是兩種人都應幫助。首先, 神安排我們同在一間教會,彼此認識,知道對方有缺乏,就不能塞住憐憫的心見死不救。腓立比信徒多次以金錢濟助保羅,是借給耶和華。這份愛心,耶和華必償 還。但是,社會中的窮人,我們也不當忽略。2004年底印尼發生大海嘯,我們的教會亦參與捐助,這也是「借給耶和華」。但願我們不要 塞住憐恤的心。見到人有需要,就 要有所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