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首領來見我(以斯拉), 說 :「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,沒有離 絕 迦南人、赫人……為 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,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;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。」我一聽見這事,就撕裂衣服和外 袍,拔了頭髮和鬍鬚,驚懼憂悶而坐。(拉 九1至3)
近日再次思想,甚麼是在教會作屬靈領導需要有的 素質?舊約中的文士以斯拉,帶領以色列人第二次從外邦歸回。(約在公元前458年,第一次歸回則由所羅巴伯帶領,約在公元前538年。)聖經形容以斯拉 「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,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。」(參拉七9至10)事實上,他不但「研究、教導」律法,更關心律法能否真正在神的子民中實踐。 當回歸的猶太人群體偏離神的道,再次陷入罪中時,他極度難過憂傷,「驚懼憂悶」,竭力地為神的百姓代求。(參拉九4至15)
今日在教會中,我們不乏學術水平高的領袖,具備 多方面屬靈的知識、裝備;然而,真正能帶領、建立神子民的,不是卓越的知識,而是愛與承擔的心懷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