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貧窮的人有福了!(路六20)
在山上的寶訓中,耶穌說:「心靈貧乏的人有福
了。」(太五3新譯本)但在另一個山下的場合中,耶穌卻說:「貧窮的人有福了!」
心靈貧乏而有福較容易了解;但肉身的貧窮竟也是
有福,卻似乎難以接受。無怪不少人把這句話靈意化,欲與山上寶訓吻合。但若我們忠於上文下理,按字面去領會這句話則更有意思。
以解放神學觀點去看,貧窮不但不是福,更是屬惡
者的(evil);何來是福?他們更 說 神是偏愛貧窮的,故此福音的實踐乃在乎解決人間的貧困。
耶穌深愛貧窮的人是無可置疑的;但主耶穌在世時
有否致力解決當時當地的貧困,創造就業機會呢?為何反苛責這些貧民是「為食」才跟從祂(參約六26)。既然如此,為何說 :「貧窮的人有福了」?
對,祂沒有解決貧窮的問題,但更重要的是,祂自
己成為貧窮。「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只是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(路九58)為甚麼呢?一方面,祂要凡事與弟兄相同(參來二17),親身體恤我們的
痛苦;另方面, 祂
叫我們知道,任何環境(包括貧窮、被囚、受壓制......都是祂親嘗過的)也不能奪去我們的尊嚴,反而因祂的代死和復活,我們能得到新生命、真自由。
有主與我們共甘苦,當然是福;在主裡得真自由,
更是真福。
-陳
明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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