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3月5日



守 約一生

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,說: 「人無論甚麼緣故,都可以休妻麼?」耶穌回答說:「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,並且說:『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』這經你們沒有 念過麼?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(太十九3至6)

現代人強調自我實現,自我滿足。婚姻不符合自己 的期望,從中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,離異便成了理所當然的選擇。認識一位弟兄,中年時曾面對太太提出離婚;但因信仰的緣故,感到基督徒必須持守婚約是終生 的承諾,又想到離婚必然對兒子的成長有負面影響,沒有答應。往後多年,夫妻關係沒有神蹟般的改變,但他還是堅持沒簽離婚書。

如今弟兄已年近七旬,跟太太相處雖說不上琴瑟和 諧,卻也漸漸緩和,互相諒解,而他們的兒子則孝順且事業有成。弟兄回顧常說:「也許是自己性情中還有許多尖角需要神的琢磨,所以神賜給我這段婚姻。但我覺 得現今的妻子仍是神所揀選、配合的。」

在婚約中,尊重神的誡命而不是一己 的欲望、感受,在人看來好像很愚蠢,但哪知這不是另一種蒙福的途徑呢?

徐 道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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