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讀者回應



2006年11月 30日



不妄稱神的名

因 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。(申四24)

神 要的兒女棄那世俗的言語(提前四7)。例如尖刻的、帶毀謗性的、起爭競的,或淫詞妄語 等。許多基督徒也會有意識地禁止自己的口, 不這些不合聖徒身份的話語。但有一些流行的口頭語,是 妄用神的名來表達自己的感情,有時聽多了,也就隨口拈來;但這是輕蔑神,不尊重神,貶低神名字的價,不將神應得的尊崇和敬畏歸給神。因為無論何時,若 不以對尊重神的態度來談論神,就是不敬重神。 <>同 樣地,將經上的話斷章取義地開玩笑,是不敬虔的事;用神的話為某些罪辯護並合理化,是輕蔑神聖潔的屬性。這種輕蔑是會使人付出代價的;因為神不會容忍這種 不尊重。經上:「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 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」(出二十7

求 主幫助我們,赦免我們,使我們口中的言語、心裡的意念能在神面前蒙悅納。(參詩十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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∼ 黃維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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