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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4月2日



因 為

……耶和華說:「給他起名叫羅阿米;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,我也不作你們的神。(何 一2至9)

請 數一下本段有多少次「因 為」。「因為」是因,解釋了前因後果。我們的人生經歷永遠是有一些因素。可能我們非常在意人的解讀,但更不可忽略的是神的評註。

何西阿依照神的吩咐娶歌篾為妻。歌篾可能婚後不忠(三1)。人見到這種情況,可能解讀為:這是家庭悲 劇。閒言閒語分兩種:正直的斥責何家;敗壞的認同,不 以為奇。
但是,神評釋說:何西阿家的醜聞是反映百姓離棄 神,是一種屬靈的淫亂。神的評註是,它有屬靈的意義,表明「因為這地大行淫亂,離棄耶和華」──人與神的關係出了狀況(一2)。所 以,何家每生一個孩子,神就傳出一個信息:耶斯列──神必討罪;羅路哈瑪──必不再憐憫以色列家、決不赦免他們;羅阿米──神、民的關係破裂。百姓既隨別 神就不可能保有神、民的關係(一9)。

我們看見,人人都會指責,但當百姓指責何家時,神 就是要顯出他們的膚淺,這是「樑木與刺」的信息──先知演出百姓的光景。當我們在指責他人的同時,更成熟的表現是自我反省,因為你所看到的應該有鏡子的作 用。

梁潔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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