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信主后,一心想要好好追求认识神,讨神的喜悦。现在回顾,深知一路是神的引领 保守,我才渐胜过各种的罪。
记得念中学时,在菲律宾的天气炎热,周末没甚么地方去,躲在有冷气的电影院里 比较舒服。于是便像很多年轻人一样,每周末看电影,迷上好莱坞的明星,常写信 向他们要签名照片。明星成为我的偶像。虽然那时我仍礼拜天去教会,能在众人前 流畅地祷告;但我知道,我的心已远离神,爱明星过于爱神。
后来神藉他的仆人提醒我,说看电影是把钱送给好莱坞、支持好莱坞;而神的许多 事工,却更需要支持。当时我知道我的心已给世界的潮流占有,便恳切求主助我胜 过爱看电影于爱神的罪。神使我逐步得胜。基督徒是神新造的人,不要再过旧人的 生活,要让主完全掌管我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