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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22日


愛的原動力

耶穌對他說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 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(太廿二37至40)

耶穌用一個愛字來概括了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道理,要我們首先愛神,其次愛人;因為愛神會使一個人更懂得愛人,在 愛的藝術上有所長進,也可以隨著與神關係的日漸親密而日漸超越功利性。而愛人的人卻未必會愛神,這樣的愛也很難超越利益關係和其他因素。可是 人的罪性實在根深蒂固,雖然許多時候我們都是因愛神才開始愛某個人,才開始某項事奉;可是不知甚麼時候,那老「我」就進來了,不知不覺又佔了主位,加之個 性中的缺點、現實中的困難,和往日許許多多的包袱攔在前面、拖在腳跟,要去愛卻舉步維艱。

我想這是為甚麼耶穌說離了祂,我們便不能作甚麼,包括去愛。以自己為出發點的愛、暫時的愛都是容易的,若是談 捨己的真愛和長久的真愛,那就不容易了,沒有主的幫助,沒誰能做到。求主幫助我們這些枝子好好連在祂這生命樹上,唯有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流 動,我們才能得著去愛的能力。

∼李文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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