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论到以色列人为属神的子民,重点是指在万民中神单单的拣选他们(见出十九5及 申七6)。拣选原来的意思是指他们是神特别珍惜、宝贝的东西(special treasure), 不过中文圣经多半只意译作「属神的子民」(参玛三17)。蒙神拣选单单的属于他, 已是十分宝贵、希奇的事;但神说,他要以我们为他珍视的宝物,就更希奇了。人 珍视一件宝物,必然把它放在最安全之处,极小心保管,常引以为荣!
到了新约,论到「属灵的以色列」,重点则放在「属」字。保罗在米利都临别,吩 咐以弗所的长老要为自己和全群谨慎,正因全群是主用自己的血所「买来的」(参 徒二十28),与这里的「属」是同一个字。
在神眼中,我们这宝物对他宝贵到一个地步,值得用他的生命、用他儿子的血来买 赎。就如以赛亚书说:「因我看你为宝为尊;又因我爱你。」(赛四十三4)
面对这希奇的大爱,我们只能俯伏敬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