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在警察局任警司,他见证说:有一次,警局收到线报,说有人在一发型屋聚赌; 于是,他率队前往扫荡。可破门而入后,竟寻不到任何赌具。正感苦无罪证时,竟 有人表示愿意提供赌具作呈堂证物,只要他释放其中被扣押的四人。他环顾现场, 见被扣押的共20多人,就是少了四个,好像不碍事。他有点心动,但觉得不能与罪 妥协。他是基督徒,更当坚持信仰原则。宁可没有物证提堂,也不能私下释放嫌犯。
奇妙的是,主审该案的法官竟接纳警方提供的现场环境证供,判该批疑犯有罪。这 真叫人赞叹神的公义昭彰!事后他知道,疑犯中原来有廉政公署的卧底探员,他不 禁捏了一把冷汗。假如那时他为求胜心切,与嫌犯妥协交易,很可能会惹祸上身。
弟兄姊妹,多少时候,我们藉口「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」纵容自己作上帝不喜悦的 事。岂知我们所行的事,都有后果。但愿我们常常儆醒,靠著上帝,作个诚实和公 正不阿的人。圣经说:「耶和华必保护诚实人」。你相信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