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本圣经注释说,从前的拉比认为亚伯拉罕蒙神恩召,是因他有好行为,并以上述 经文为支持。
保罗却持相反意见,说:「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就有可夸的;只是在神面 前并无可夸。经上说甚么呢?说:『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。』」(罗四 2)的确,创世记亦曾说:「亚伯兰信耶和华,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。」(创十五 6)
到底亚伯拉罕是靠信心,还是靠行为?似有矛盾;但若细看,完全不矛盾。亚伯拉 罕是靠信心称义,然后因信遵行神的指示,以致能够蒙福。今天在新约时代,岂不 一样?「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。」(弗二8)之后,我们「各人所行的善事 ……都 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。」(弗六8)得救靠信心,奖赏靠行为。
亚伯拉罕献以撒的见证,让我们看见,信心和行为是不可分割的。新约雅各书也说: 「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。」(雅二17)
圣经道理非常一致,凡真心信主的,必随之会有好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