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,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,叫你們的 果子常存,使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向父求甚麼,祂就賜給你們。(約十五16)
一個人用另一個人的名字,關係必定相當密切。例如,女子結婚以後,便用夫姓。夫妻二人可使用對方的附屬信用 卡。孩子承襲父姓。假如父親出名,孩子也會沾光。不過,做孩子的也須珍惜由父母的名氣所帶來的光榮。否則,便會羞辱家門。但是,如果孩子品學 兼優,父親就更受人尊重。
我們使用耶穌的名,也必須與祂有合一的生命。我們用主耶穌的名字禱告、服事和傳福音時,是不是擁有祂呢?是不 是有從祂來的能力呢?這就要看我們的靈命與主耶穌聯合的程度了。我們與祂的關係越深摯,奉祂的名禱告,祂的能力便越發彰顯,我們就更不會羞辱祂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