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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6月1日


尊重生命

務要尊敬眾人,親愛教中的弟兄,敬畏神,尊敬君王。(彼前二17)

有位富商趕著去開會,走到大門口時,見一個衣著破舊的人,以哀求的口吻在推銷鉛筆。這富商覺得他很可憐,便給 了他一百塊錢,然後匆 匆地走入大廳。走了幾步,覺得有點不妥,於是折回頭,來到這人面前,向他要了幾支鉛筆,然後抱歉地解釋說:「我那一百塊錢是向你買筆的,對不起!我們都是 商人嘛!」一年後,這富商去參加一個聚餐,聚餐中,突然有一衣著光鮮的人走來,對他說:「先生,你可能已經忘記我了,但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你!你就是那位給 我自尊、自信的人,我一直以為自己只是個推銷鉛筆的乞丐,你卻適時提醒了我,我是一個商人!就此讓我開始努力推銷鉛筆了。」

很多基督徒都樂於助人,然而在幫助別人時,要時常反省自己真的是為了幫助人、建立人?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 望,希望藉此建立一個美好 形象?主耶穌對撒該的尊重和接納,令撒該得著救恩。他對妓女的尊重和接納,使妓女能重拾尊嚴,抬起頭做人。主耶穌的愛不是施捨,而是接納和尊重。讓我們都 學習主耶穌這樣助人愛人,讓每個人在神和人面前都得到同樣的尊重和接納。

∼林麗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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